唐西英:强化责任落实 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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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待会,美华局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交通”的发展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依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隐患清零”、企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强化行业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推动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线操作人员履职能力,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最美交通创建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2017年我局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安全工作优秀单位。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平安交通示范单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隐患清零”工作得到省厅好评,石门县开展的“农村客运社会化管理”工作也得到省厅认可,市公路局、安乡县、武陵区、“五小区”和贺家山原种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工作摆在“平安交通”和“最美交通创建”中重要位置,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先后拿出15万多元解决安全科基础设施和执法设备。4次集中交办和督办218起安全隐患。在美华局长亲自带领下,全系统迅速建立起安全生产分片联系制度、局领导带队检查制度等,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部门监管人员根据各自联系点方案分别包联到车、船、站场、港口码头和交通建设工地,以严格的责任体系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有效保证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二)“平安交通”创建深入推进,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 一是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方面,深入开展“平安公路”建设。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年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416.6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25.8公里,改造危桥153座,实施渡改桥4座。治超力度持续加大,全市站点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1%以下,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2017年省治超工作年度考核我市均获第一名,治超经验在全省推介。 二是在水上交通领域,狠抓“平安船舶”创建。对符合拆解、改造和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按要求予以拆解,拆解、改造和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共431艘,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361艘。以客渡船为重点,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船舶进行动态监管,设置固定的渡口码头监控系统56处、船载移动监控系统22个,渡口气象公示牌建设推进有序,全市已设立渡口气象公示牌50处。 三是在道路运输领域,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和“平安车站”创建。积极推进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平安车站”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汽车客运站和道路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各级运管机构加强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整治工作,规范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在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领域,继续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全面开展交通工程质量考核,全方位开展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督查督导,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强,安全管理行为规范,管理措施和手段比较有效,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运转正常,施工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三)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根据省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系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较好保证了全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是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全市交通运输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引导和督促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养护、铁路专用线等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督查计划等工作,在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开展执法行动3384次,出动执法人员2213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50家,下达执法文书841份,立案调查337起,实施经济处罚209.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家,关闭取缔企业3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28个,行政拘留2人。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根据省厅在全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清零”行动要求,全系统开展了主要针对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在历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层层交办、完善台账、整改销号、通报结果,市级层面共召开安全“隐患清零”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和交办会4次,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及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隐患归类汇总成321条,全部进行了交办。对于在“隐患清零”中发现并确认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我们严格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其中鼎城区、临澧县1号大道施工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桃源县标准化渡船非法改造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临澧县万灵公司危货车辆脱离监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正在推进整改。 三是水上交通多措并举,加强行业整治力度。持续开展船舶超载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示不齐、超载运输、配员不足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检查船舶7455艘次,发现问题船舶469次,其中超载58次,卸载超载物资18000余吨。联合多部门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过排查摸底,对影响防汛、航运和环境安全的57艘“僵尸船”进行了拆解和集中停放(其中21艘集中停泊,36艘已拆解)。加强水运企业资质年度核查、大力推进渡口专项整治和渡口气象牌的设置。全年共核查企业资质30家,审核公司化经营船舶460艘,对14家运力不足5000总吨的水运企业下达了运力整改通知单,对汉寿县西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公司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的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渡口588处次,渡船875艘次,对部分因乡镇合并渡口审批不合规问题进行了督导。 四是全力确保重点时段交通运输生产安全。春运、清明、“五一”、端午、“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建军90周年、国庆节中秋节、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等重点时段,在市局统筹部署下,各地交通运部门及市直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进行专题部署,落实监管责任,把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对象,督促相关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了特护期的生产安全。 (四)宣传教育促平安,行业素质稳步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全系统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为主题开展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安全资料26647份、制作展板674块、宣传标语横幅6513条,接受群众咨询3672人次,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17期,有效促进了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演练。2017年6月27日,市运管处联合柳叶湖区管委会、公安、交警、消防、医疗等多部门,组织该辖区内驰鑫运输有限公司、快安运输有限公司和乘方物流有限公司在柳叶湖进行危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危货泄露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演练,学习和掌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基本步骤、救援方法。2017年6月15日市海事局在德山水域组织开展了“常德?2017”大型水上演习,有效检验了海事机构在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和反应能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在城市公交、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建设施工领域开展应安全生产应急演练32场,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深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共组织企业人员参加省厅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近210人次。积极参与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制定《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推进新政的实施。全市一级达标企业2家(万路达运输有限公司、常德路桥公司)。 (五)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基层素质进一步提升。 一是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为提升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和提高行业监管执法,全年共组织开展基层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4期,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18人次。 二是组织开展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各行业各部门针对行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及时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年共组织4期,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320人。 三是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安全培训。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行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48期,共培训各类从业人员6000余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了安全红线意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有效推动,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挑战 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事故、保安全的压力依然巨大。 (一)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017年,全市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道路运输发生一起较大事故(2017年4月21日汉寿县金通运输有限公司在湘潭高速发生一起危货车追尾事故),3人死亡,此起事故由于涉及案情复杂,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案。特别是水上接连发生“8·1”“8·11”交通事故,死亡4人。今年2月26日沅水新兴咀水域又发生一起较大沉船事故,死亡5人。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县乡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透过隐患与事故来看问题与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通运输市场发育层次较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车辆船舶安全技术标准低和防护能力差,大部分道路、航道等级偏低的现状还将持续存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占比偏大,企业管理水平差距较大良莠不齐,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行业从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参与应急演练不够,安全应急技能普遍较差;安全意识不牢固,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在基层一线“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和低水平落实”还较普遍。根据“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安全事故随时有可能发生,遏制事故发生、降低事故伤害仍然任重道远。 二是企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流于形式。虽然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均按要求建立了隐患排查的相关制度,但很多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流于形式,未能起到真正有效的作用。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依赖于上级部门的抽查,对生产运营中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发现的隐患整改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对隐患排查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和处理,没有形成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整治机制。 三是监管执法存在难点、盲区。监管部门在对管辖企业进行监管时,发现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时缺乏法律依据,处罚难以落实,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低,警示效果不明显。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数量、素质、监管经费、设施装备、监管手段还不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的需要,个别地方还存在监管缺位和失位的现象,安全监管还有死角和盲区,监管执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依然存在。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站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对客运站场履行封闭式管理职责、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等督促不力等问题还大量存在;部分县、乡政府未明确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未定期对乡镇船舶、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水上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执行不到位;“打非治违”责任不清楚,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等。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一)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安全认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形式,引导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提高行业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方案》,开展继续教育、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使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心存敬畏、懂得安全”。 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的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部署、战略措施、工作动态、正反典型、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发挥“两客一危”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举报奖励平台的作用,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系列措施,继续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报备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按照省厅部署,在全行业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环节中的安全条件审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突出强化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的考核,实施“黄牌警告”预警告或“一票否决”预否决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警示通报、督查督办、诫勉约谈工作,督促落实责任。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 深化提升“隐患清零”行动。按照“隐患清零”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隐患清零”行动,实现由运动式工作模式向常态化工作模式的转变,打造“隐患清零”行动“升级版”。 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治理。继续按照“一单四制”规定,按省厅要求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评判标准或识别办法,并落实管理要求。 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立足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动重点领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全市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初步建立风险地图,并尝试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2021-2035年建设纲要,制定相关落实方案。突出道路运输领域“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运砂船舶超载治理。推进公路治超,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处罚机制。推进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专用线领域非法道口专项整治等。 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开展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全面整顿“四类船舶”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治航运公司“代而不管”和接受船舶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渡口渡船管控,打击客渡船不按渡运线路从事渡运,严厉整治非法从事旅游运输船舶。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制订年度监管督查计划,落实“四不两直”“双随机”要求,通过局领导带队检查、局安全科重点时段抽查、市直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分线检查、各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分片检查或交叉检查等督查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继续实施“黑名单”管理。有序公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禁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依托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根据省厅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作用;深入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 (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人员安全履职能力。有序推进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市局全年组织2期培训。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适任能力检查,督促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督促企业安全费用落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大科技手段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推广应用力度,在“智慧交通”框架内推进我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探索GPS系统在综合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五)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继续完善《2018年度对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修订优化对各区县市政府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安全部分)标准,加强对安全专项投入的检查,进一步细化责任,加强考核,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方案,研究提请市州政府对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发放安全监管津补贴,强化激励。 同志们,新的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上级领导的关怀、鼓励为新的动力,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保持定力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减少较大或一般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层楼,为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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