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湖南“四好农村路” 省级示范县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26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字体:[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2017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考核评审,决定将工作成绩突出的长沙市望城区、株洲市醴陵市、郴州市北湖区、湘潭市韶山市、娄底市娄星区、邵阳市邵东县、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命名为2017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希望被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政策机制,借鉴成功经验,深入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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